十八大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新发展

更新于:2013-10-08 浏览次数:

  在全党担负着领导人民实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并就党的建设的目标、总体布局和具体工作思路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

  第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的建设。十八大提出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的各方面。这是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这里可以从两层意义上理解:一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都要围绕科学发展的大政方针开展;二是党的建设自身也要科学化,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使党的自身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二,贯穿于十八大报告党建部分的灵魂,是强调党的生存基础——只有植根于人民、造福于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换句话说,党的建设、党的生存的全部基础,就是为人民服务,在人民群众中具有牢固的基础。这也是党建科学化的本质所在。政党政治规律从不同层面、不同方面可以有多种总结,但最根本的就是政党的兴衰取决于人心向背。越是长期执政的党,越需要重视党与人民的关系。十八大提出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样是基于上述认识而部署的。

  第三,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提出党建工作新目标。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者综合在一起,把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打造服务型党组织,上升为全党的党建目标,意味着党建思路、工作方式、形象的转型,与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对政党的定位相比,是新的发展,更切合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的中国实际。 “三型”组织,浓缩了时代特色。

  第四,从八个方面部署了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一般提到党建,大多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包括干部、党员、基层组织)、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来加强党建工作。十八大没有按照上述思路来表述党建工作,而是从具体工作出发,从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出发,从理想信念、党群关系、党内民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管人才、基层组织创新、反腐败、党的纪律等八个方面,强调了当前及今后 5年的党建工作重心。这八个方面都有新的观点提出,比如,党内民主中提出提高党代会中工人、农民代表的比例,干部人事制度中提出“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等等。大会报告对八个方面表述的重要观点都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

  第五,把纯洁性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并列为党建主线,并提出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能力。四个“自 我”能力的 提出,一方面显示出充分的自信,表明一个拥有90多年历史、60多年执政史的党,领导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取得举世瞩目进步的党,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这里所说的“自我”不能理解为封闭式党建,而是置于人民群众之中,以 学习型、服 务型、创新型政党建设,形成四个“自我”的运行机制。

  第六,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广基层党建新经验。比如,基层首创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再如,县级党代会试行的提案制度;又如,服务型党组织也是基层在实践中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群众的需求而提出的。改革开放以来的创新基本都首先发端于基层。总结基层经验,提升到理论又反过来指导实践,恰恰是党的代表大会的职责。

  还需要指出的是,学习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的论述,需要与十八大报告的其他部分联系起来理解。如理想信念、精神追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关;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需要把社会基层群众自治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联系起来理解;反腐倡廉建设,需要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结合起来理解,统筹解决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