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公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江西省福建总商会组织部分会员参加学习

更新于:2013-11-21 浏览次数:

              

    (江西省福建总商会讯 记者 郑晓琼)11月21日上午,省工商联(总商会)召开会议,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会专门组织会员企业数十人参与了学习。
  会议由江西省工商联主席、江西省总商会会长雷元江主持。会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雷元江在讲话中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内涵,深刻领会实质,并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省非公党工委书记刘金炎指出,非公有制企业要十分关注三中全会传递出来的重要政策信息,要争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扩大投资,提升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把企业做大、做强。
  江西省福建总商会要求各会员企业,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住中央改革的新政策、新机遇,发展江西闽商企业。座谈结束后,总商会秘书处走访了几家会员企业,进行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交流活动,会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已见,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就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作了阐述,大家希望借助这次三中全会改革的春风,积极参与经济改革,用好党的惠民政策,努力把福建商人的灵气、硬气和锐气挖掘出来,为江西的经济建设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