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荣获“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更新于:2014-01-03 浏览次数:

  
                                     江西省民政厅为我会颁发奖牌

           
                                 我会荣获“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江西省福建总商会讯 记者郑晓琼)日前,江西省民政厅、中共江西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表彰江西省先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工作者、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赣民字〔2013〕167号)文件, 江西省福建总商会被授予“全省先进社会组织” 称号,会长韩世忠被授予“江西省社会组织优秀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逐步提高,对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慈善事业等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为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江西省民政厅、中共江西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13年授予江西省地方税务研究会等195个社会组织为“江西省先进社会组织”、中共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支部委员会等28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为“江西省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韩世忠等100名同志为“社会组织优秀工作者”、钟东进等22名同志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江西省福建总商会在韩世忠会长及商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全体会员企业的参与支持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闽商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商会的工作不仅得到了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而且引起了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商会不断创新,成绩斐然,2004年、2010年连续两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04年、2007年、2010年、2013年连续四次被江西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社会组织;2013年被江西省工商联评为2012年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商会等,成为闽赣两省屡获殊荣的异地福建商会。
    闽商企业遍布全省,在赣投资总额4300多亿元。商会成立以来,积极推进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为江西引入资金2000多亿元,安排就业350万多人。现如今,有会员企业3800多家,会员3200多名,先后在吉安、宜春、上饶、新余、鹰潭、抚州、赣州、景德镇等设区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并筹建了“江西闽商立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了中共江西省福建总商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完善了商会的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