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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进行解读

更新于:2016-06-07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流通领域是与互联网接触最早、融合最深、影响最大、成效最明显的领域之一。互联网改变了流通的组织结构,使得流通的环节大幅减少,生产直接对接消费成为可能;互联网改变了流通的作业时间和流通半径,使得流通的时空障碍消失了,随时随地消费成为常态;互联网还提升了流通的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丰富了流通业态,改变了流通市场的格局。互联网使得流通脱胎换骨,焕发生机,更为精准、有效地对接生产和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一方面,互联网加速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要素充分流动,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阿里巴巴、京东等一批国内流通企业加速拓展国际市场,成效斐然,增强了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可以说,互联网引发了新一轮的流通革命,但互联网与流通的融合发展并非坦途,进一步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硬瓶颈”和“软制约”两个方面。一是要突破信息基础设施、冷链运输、“最后一公里”物流滞后等“硬瓶颈”,包括农村宽带普及率不高、商业智能设施不足、冷链仓配体系不完善、电商与物流发展不协调等;二是要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制度体系不适应等“软制约”,包括线上线下规则不统一、商业诚信体系不健全、侵权假冒行为时有发生、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等。我们认为,困难和问题是当前发展阶段的产物,进一步促进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是化解上述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的意义是什么?


        《意见》指出,“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降本增效,拉动消费和就业。“互联网+流通”行动是流通领域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


三、《意见》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意见》明确了7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流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全渠道经营,大力发展体验消费,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增强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影响力,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创新商业模式。二是推进流通创新发展。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三是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四是鼓励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鼓励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拓展智能消费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五是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推广绿色商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六是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着力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七是积极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增加门店数量,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和生活品质。


四、《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落实“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互联网+流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加大对流通领域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三是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鼓励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指导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四是健全流通法规标准体系。加快修订完善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健全批发、零售、物流、生活服务、商务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五是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商家侵权假冒、虚假交易行为和平台企业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商务信息体系建设。


五、《意见》有何亮点和创新?


        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在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等。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与已发文件主动对接,和国办24号文、40号文、72号文思路一脉相承;又体现创新和差异性,针对当前实际问题,再出台新措施、硬措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