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

更新于:2016-02-24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会长、会员:
新年好!
 
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工作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省外福建商会闽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人发〔2005〕59号和闽人发〔2007〕17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申报经济、工程(分为管理、建筑、电子、机械专业)、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传统手工艺、装潢、服装、箱包、鞋帽、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环境艺术、商品包装等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中、初级和考核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简介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A3一式15份。
4.申报个人和单位分别填报《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A3一式各2份,每个申报单位并提供电脑光盘或u盘一份。
5.申报人员有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工作年限证明。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批文或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业务自传一式3份。
9.经济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交近5年来撰写的经济性论文,申报高级须提交并指定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申报中、初级须提交并指定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一式3份。
10.高、中级工程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交项目技术工作总结,高级一般不少于2000字,中级一般不少于1500字。一式3份。
11.高、中级工程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交2项有署名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工程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原件核对后可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12.本人申报之前的1年社保证明。
13. 设区市职改办委托书1份。
14.承诺书(承诺申报证书和材料的真实性)。
1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6.本人小2寸彩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须由本人填写。学历证书能够网上查询的,须提交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能网上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
2.申报评审或考核确认工艺美术专业的人员,应提交近5年来代表作品的创作体会、作品图片等相关资料,申报环境设计的人员,还应提交手绘效果图2幅。
3. 申报材料应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4.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各申报单位要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
6.2015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您公司若有申报需求,请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填写后的表格发送至江西省福建总商会秘书处邮箱( 745491420 @qq.com )。申报表格请于江西省福建总商会官网( 
http://www.jxsfjzsh.com )下载。
 
邮箱:745491420 @qq.com
电话:0791-86493622        
联系人:冯文丽、甘果
 
特此通知
 
             江西省福建总商会秘书处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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