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尽心尽力为会员合法维权,我们责无旁贷

更新于:2018-07-07 浏览次数:

7月6日上午 我会常务副会长、新余市福建商会会长林志民与我会副会长、鹰潭市福建商会会长陈标贤就林志民企业合法维权事宜、鹰潭市福建商会副会长魏曾元维权事宜共同相约前来我会,执行副秘书长董碧茹及秘书处成员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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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秘书长董碧如详细倾听维权事件来龙去脉,认真了解维权事件的具体细节后,立即为林志民会长起草维权协调函报送至江西省非公经济维权中心,同时协调安排他们参加下午在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举行的“江西省营造非公有制企业良好法治环境座谈会”,由会员部陪同,跟进、及时反馈事件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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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民会长、陈标贤会长对我会积极有效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认可,执行副秘书长董碧茹表示作为江西省福建总商会,也就是全体在赣闽商的大后方,韩世忠会长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部署中一直要求秘书处受理会员维权事件时,必须热情接待,认真了解诉求;在进行维权服务中要做到:一是坚持遵纪守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是以组织出面,尽最大努力解决会员问题;三是群策群力,并依托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活动; 四是有理有据、详细了解、及时反馈、实时跟进,在发展机遇与经营风险并存的新形势下,帮助会员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协调解决合理诉求。

据悉,在江西省营造非公有制企业良好法治环境座谈会上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李青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省司法厅副厅长江涛,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陈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郭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联副主席周华爱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全省非公企业司法保护基本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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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讨论了《关于完善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与工商联工作沟通合作机制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政法各单位的修改意见。企业家、商协会代表纷纷发言。对政法各单位在维护企业家和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表示感谢,同时提出了企业在司法维权方面的问题困难,希望政法各单位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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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华指出,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始终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化投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体现了对非公企业的重视支持和关心。要深刻认识营造我省法治化投资营商环境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要着力完善沟通合作机制,齐心协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司法环境。

李青华强调,要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凝聚共识,形成营造非公企业良好法治环境合力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努力为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提供政策司法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企业家、商协会代表共计40余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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