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加省民政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交流会

更新于:2016-12-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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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上午,天津市“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张宝甫一行赴江西省民政厅考察交流。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罗良意、江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刘石呈、江西省综治办一处副处长刘振江等领导与考察团一行召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交流会。我会执行副秘书长董碧茹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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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交流会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展开,两省领导通过交流探讨,谈到当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不足和解决的思路方法;提出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就汤下面”,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社会资源造福于民;要求认真贯彻“中央46号文”、“中央50号文”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并指出要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严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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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执行副秘书长董碧茹向两省领导汇报了我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谈到我会自成立以来最大的亮点就是“规范”,时刻以“规范”自律进行内部组织建设、会员发展、会员服务和会员维权。针对商会发展过程中的传承和创新,董秘书长着重介绍了我会坚持做好商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商会党委保驾护航作用的同时,积极建设商会的信息平台、商讯平台、资金平台、会议平台、学习平台和互动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高效务实的精准服务,促进商会有效良性发展。同时,董秘书长对各级领导给予我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两省领导对我会取得的成绩和创新服务的尝试表示高度认可,特别是对我会的“一个保障、六个平台”显示浓厚的兴趣。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张宝甫和江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刘石呈称赞我会是一个“规范商会、责任商会、创新商会、爱心商会、先进商会”,是充满人性和智慧的平台,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纷纷表示一定要抽时间到我会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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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座谈交流会的还有江西省民管局的相关人员、南昌市民政局领导、江西省保险协会秘书长和江西省家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等,大家均在座谈交流会上进行了发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