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于:2016-03-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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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非公有制职称_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_

总商会会员:

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定于4月中旬在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10日下午报到,4月11日—15日理论授课、现场教学,讨论交流。4月16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报到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三、培训对象

1.第十届省工商联常、执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培训的常执委);

2.省工商联各直属组织、各省级异地福建商会会长或秘书长;

3.从事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主要分类见附件2)领域的企业家。

四、培训内容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与省委统战工作等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涵,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力,加强对新兴产业、新三板、“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等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坚定发展信心。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三板”、“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内容为民企发展提供新机遇进行讨论交流。

五、培训费用

1.在京培训伙食费、培训费等费用由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承担;

2.学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每位学员在报到时需交2张2寸蓝底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