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出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力争到2020年,实现智能装备产业、工业软件业总量规模均超300亿元,重点领域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加快打造产业升级版。
推进试点建设
福州将选取若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区域试点,市级财政对获市级试点示范基地的县(市)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打造“数控一代”示范工程。
支持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市级财政对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企业采用市内行业紧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按设备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按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业
引进和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整机装备、核心功能部件、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国内行业前五强、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全球前五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智能装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优先支持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对智能装备园区项目所需的新增用地、用林指标优先支持。
加大智能制造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支持产学研工业重点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支持智能制造标准与品牌建设。
支持市场开拓与服务创新
福州将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购买本省生产的智能装备,根据不同的购买数量分三个档次,分别按每台(套)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15%、10%予以补贴。
支持智能制造首台(套)与首购突破。对福州企业研发的智能装备和工业控制软件系统,属于国内、省内首台(套)与首购的,分别按不超过售价的60%、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
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年服务营业收入达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 20%的装备制造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促进我市智能装备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
(来源于:人民网)